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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的委托,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就其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固体饮料及复配食品添加剂采购项目 (JSZC-320000-YZDC-G2025-0041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固体饮料及复配食品添加剂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9日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000-YZDC-G2025-0041号
2.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固体饮料及复配食品添加剂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临床营养科2026年度固体饮料及复配食品添加剂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本项目共计五个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兼投并兼中。开评标顺序按照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的顺序,每个采购包确定一个中标单位。
采购包1:肠内营养配制固体饮料包;
采购包2:特殊人群固体饮料包;
采购包3:益生菌及益生元固体饮料包;
采购包4:特殊用途型固体饮料包;
采购包5:营养素调整型固体饮料包;
4.预算金额:500万元。其中,采购包1预算金额250万元;包2预算金额90万元;采购包3预算金额60万元;采购包4预算金额55万元;采购包5预算金额45万元。
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采购包1最高限价250万元;包2最高限价90万元;采购包3最高限价60万元;采购包4最高限价55万元;采购包5最高限价45万元,其中,各货物名称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四章 项目需求 → 一、采购清单 → 技术要求及报价清单→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任何一项超过公布的最高限价(单价、总价),均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1.3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7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招标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获取地点:“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3.获取方式: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jsdczbdl@163.com,邮件标题备注:企业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0514-80550756)。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01月09日09:30(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栋16楼)
注: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现场参加投标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开标现场核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五、开启
1.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9日0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栋16楼)
六、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供应商多采购包投标时,需按所投采购包号分别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副本封面均须标明所投采购包号,不同采购包号投标文件须单独密封。
纸质版一式柒份(一份正本,陆份副本) ,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7.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7.3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八、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扬州市邗江中路368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514-82099552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栋16楼
联系人:杨梅、张娜
联系方式:0514-80550756
九、其他
1.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扬州大学附属医院固体饮料及复配食品添加剂采购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