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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扬州大学附属医院2026年春节职工福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2026年春节职工福利项目
项目编号:JSZC-320000-SWGC-G2026-0009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2026年春节职工福利发放,预估约2560份。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
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204.8万元,其中包一(实物套餐1)预算价51.2 万元,包二(实物套餐2)预算价51.2 万元,包三(提货券1)预算价51.2 万元,包四(提货券2)预算价51.2 万元。
本次采购包一、包二、包三、包四均以固定价800元/份结算,采购人不保证各包最低供应量,以教职工自行选择的结果为准,提货券券面总金额不得低于800元/份,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可多包兼投,除包三和包四不可同时兼中外,其他可以兼中。投标人需要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的封面及密封袋外包装中标记注明包号,分别填写开标一览表,未按要求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或视为无效投标。
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两家实物供应商和两家提货券供应商。包一、包二供应商应提供实物套餐。包三、包四供应商应提供实体券或电子券。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1.3 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
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6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7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376671107@qq.com,邮件标题备注企业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0514-82129116)。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样品接收开始时间:2026年2月3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样品接收结束时间:2026年2月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样品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四室(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阮玉婷
样品接收人:陈秋萍
注:各包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现场参加投标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核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6年2月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扬州市邗江中路368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514-82099552
(二)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联系人:陈秋萍、阮玉婷
联系方式:0514-82129116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各包投标文件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二)为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三)本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四)供应商对于所投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
2026年1月13日